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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两区非沪籍单身社保满3年可购房

发布日期:2024-01-17 浏览次数:

上海两区非沪籍单身社保满3年可购房

 

日前“上海奉贤”在微信上发布《奉贤区新城区域人才购房实施细则》,按照奉贤新城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与用工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在本市无住房的非沪籍人才同时符合以下单位条件之一、个人条件之,可购买奉贤新城住房1套,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也就是指非沪籍人才、社保满3年、满足条件,可购买1套住房,购房资格由家庭调整为个人。

 

人才购房准入条件

 

 

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单位认定
 

1、由各镇、街道、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按照区域发展需要,向区经委推荐企业,经区经委认定符合条件的纳入清单管理,并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房管局备案;

 

2、针对重点支持引进、重点发展,或为奉贤新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机构,由区经委、区科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专项审定、严格把控,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纳入清单管理,并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房管局备案。

 

个人认定
 

1、符合个人条件1-4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稳定就业条款,凭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本人承诺书、购房意见书,由用人单位报属地党(工)委,经审核后报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出具人才认定函,人才认定函作为购房的审核材料之一;

 

2、符合个人条件5-6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稳定就业条款,凭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本人承诺书、购房意见书,由区委人才办出具人才认定函,人才认定函作为购房的审核材料之一。

 

同样青浦区也公布了实施人才新城购房新政策针,对人才类进行定向宽松,限购政策由家庭调整为个人,人才类购房取消了单身限购的条件。

 

 

同样青浦区也公布了实施人才新城购房新政策针,对人才类进行定向宽松,限购政策由家庭调整为个人,人才类购房取消了单身限购的条件。

 

购房条件

 

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凡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且在本市无住房,与青浦区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工作满1年的非沪籍人才,并同时符合以下单位条件之一、个人条件之一的,可在青浦新城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

 

 

单位条件
 

1.符合青浦区产业发展方向,且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青浦区的企业;

 

2.青浦区重点支持引进或为青浦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单位。

 

个人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

 

3.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单位提供证明);

 

4.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大于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

 

5.入选“青峰”人才计划、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具有相当层次的人才;

 

6.青浦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为青浦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人才。需由用人单位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并经区委人才办审核认定。

 

其中,符合个人条件5-6的人才实行白名单制,不受单位条件以及工作年限、劳动(聘用)合同年限等前置条件的限制。

 

可购房区域范围大致为:

青浦新城东至老通波塘,南至沪青平公路(新),西至青浦大道,北至S26沪常高速,总面积91.1平方公里。

 

根据城镇发展实际和产业升级需求,上述购房区域范围可适当优化。

 

 

坦坦小毅认为,上海两区放松购房政策,政策放松属于人才购房层面的放松,体现了重视职住平衡、落实差异化购房政策的导向。

 

相关政策内容和此前金山人才购房政策相似,此类政策表明今年上海在购房政策方面优化调整,具有非常好的导向。调整重点在相关购房者社保缴纳年限从5年改为3年、取消单身购房约束。政策调整有助于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和入市门槛,对于激活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具有积极的作用。虽然其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会有一定的约束,但总体上有较大的覆盖面。

 

2024年各地购房政策正进一步放宽,继续购房市场环境趋好的导向。新的政策稳定预期,对于市场提振具有积极的作用。对于全国其他城市来说,针对人才类的购房以及新城类的购房,要进一步做政策放松,以巩固当前房地产市场回稳向好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