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问题
房贷问题
金融理财问题
工商注册问题
其他贷款问题
银行贷款产品
企业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9-10-10 浏览次数:次
企业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关注
毅洋贷官网
,随时了解金融实时资讯,关注毅洋贷公众号:
yiyang_shanghai
,
让你身边永远跟随一个贴身金融管家!毅洋贷 -
一样贷
!
PS:毅洋贷为你提供专业的
房贷
、
理财
、
工商注册
等一站式中介咨询服务!如果您有任何关于
个人贷款
、
企业贷款
方面的疑问,欢迎您来电咨询,毅洋会给您提供最完善的贷款解决方案!
上一篇:
上海崇明公司转股案例
下一篇:
无偿受赠房屋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网站首页
房贷案例
意洋小贷
在线申请
立即咨询
0
请您留言
感谢您的访问,当前客服人员繁忙,您可以留言或拨打客服电话4001080208!
提交
感谢留言
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关闭